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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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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7版)

特别提示: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太安”变更为“*ST太安”,证券代码仍为“00243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太安”变更为“*ST太安”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433”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后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5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未来一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额偿债风险;公司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与多家供应商偿债诉讼,康爱多无力履约,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未能对子公司康爱多期末存货与起初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090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4.57亿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090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续中兴华会计师会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可能是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因此项会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报告期业绩下滑,未来一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额偿债风险:

措施:根据目前实际状况,为保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拟采取:

(1)开拓市场与拓展优化营销渠道

不断开拓市场、优化渠道结构;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中医药制造的主业。

(2)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生产效能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绩效管理,提升生产制造能力,打造智能化工厂,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生产品利润贡献率。

(3)加大催收回款力度、保证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回款力度,成立回款专项组,落实责任与进度,以加快回笼资金,改善和稳定公司经营现金流。

(4)继续处置非主业重资产

继续剥离非主业的重资产业务,回笼资金投入到中医药制造主业、将有息负债降低到合理水平、降低财务费用。

2、公司子公司康爱多与多家供应商偿债诉讼,康爱多无力履约,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措施:积极解决诉讼仲裁事项:针对涉及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应对,切实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4.57亿元

措施: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力争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十二个月能够持续经营,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第9.8.1条规定规定八种情形之一和第9.3.11条规定六种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实施叠加风险警示和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4-88116066-188

电子邮箱:t-a-t@163.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揭阳路28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的通知,称其质押的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已经转让给林宝云先生,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主要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7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转让给林宝云先生,以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本次过户已完成,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太安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三、本次持股变动超过1%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鉴于金融机构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财务收支预算及实际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及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上述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及跌价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约3.02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84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43笔应收款项共计10,330,952.50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就该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代码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少彬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共计48,651.3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1,033.10万元,事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