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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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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要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重新论证延期的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6.3.9之规定: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

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国家已经将医疗信息化定位为医疗体改的“四梁八柱”之一,频繁发布政策,鼓励支持智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同时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医疗领域数字化建设和智慧医疗建设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国家对医疗信息化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适当推进”到“加快发展”再到“积极全面推进”的变化。总体来看,在宏观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医疗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也有了明确的方向,各级政府也紧跟国家政策不断监管医疗行业的改革升级,从而为现代医疗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助力医疗信息化的建设

随着近年来健康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在科学研究、健康医疗服务和管理实践中形成了健康医疗大数据,其采集、存储、组织、整合、挖掘、协同操作等技术正在酝酿突破。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是创新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的重要技术支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5G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进步已经为医疗信息化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支撑,这些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将推进区域医疗信息化和智慧医疗建设及快速发展。

(3)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积累

公司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成立之初即开始构建健康医疗人工智能的产业布局,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已发展成熟,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临床信息化建设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在技术实力、核心技术储备、产品开发经验等方面形成了深厚的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将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过程整条链路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提高医院院前院内急危重症协同救治能力;同时,本项目还将建立有效的区域信息传输系统,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促使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就诊效率和诊断水平,满足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体系建设对于信息化服务的迫切需要,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行业地位提升的需要;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医疗及相关服务机构对高效互通的医疗信息需求;同时也可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水平,推动国家分级诊疗高质量落地。

3、项目建设的预期收益

本次经重新测算,项目总投资 37,282.60 万元,达产后年均实现销售收入25,400万元,年均净利润:3,890.50万元,内含报酬率(税后)23.76 %,静态回收期(税后)7.85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能力。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本次拟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31.79万元及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在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980.70万元,合计23,212.49万元,变更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该募投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及炘皓新能源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公司拟将上述23,212.49万元的资金以有息借款的方式给实施主体炘皓新能源使用,公司将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

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85%,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由公司实施,投资规模23,724.2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所示:

经原可行性分析报告测算,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36个月,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年净利润为 4,133.41万元,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14%,项目投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51年(含建设期)。

由于近年来受下游医院客户因公共卫生防护要求,客户现场经常无法进入,现场项目需求调研未能如计划开展,导致研发进度迟缓不前。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59万元,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为0.837%。

2、变更的具体原因

“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医护患一体化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服务平台与互联网云医疗平台三个子系统,是公司在“互联网+医疗”方向的创新尝试,旨在配合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为其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病程管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医疗救治信息平台。

今年以来,经公司持续对客户进行调研发现,在全国公共卫生防护结束后,下游医院客户自身资金储备减少,其对“互联网+医疗”的相关产品服务的需求有所下降,购买意愿不再明朗;同时,互联网医院发展的恢复速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市场上相关商业模式的落地、用户习惯的分析等因素的跟踪,互联网云医疗行业的盈利确定性尚不够明确。

2023年1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托公司控股股东在四川省内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光伏资源等优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为公司的战略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从原本的医疗信息化与专科医疗服务行业向新能源光伏行业拓展,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为切入点,布局绿色低碳产业,从专注“生命健康”到“生态健康”,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升级,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竞争力。

综上,基于前述原因,“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目前盈利确定性不再明确,为减少资金沉淀、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更合理地分配公司资源,公司拟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于前景更为明朗、盈利性更加明确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建设,促进公司的战略升级,助力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

鉴于“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公司在医疗信息化业务中的创新尝试,此项目的变更不会对现有医疗信息化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三)本次变更拟投向新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以促进公司的战略升级,助力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辽宁大道

(4)建设周期:从2022年10月起至18个月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拟通过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自动化生产、检测、仓储物流等主辅设备以及配套工装夹具及辅助设备等,实现年产9GW N型高效TOPCon电池产能建设。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86,171.5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22,231.79万元及对应利息980.70万元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及炘皓新能源自有或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所使用的经营与生产场所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

3、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是公司实现战略升级的重要支撑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疗临床信息化领域,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已在全国32个省份的约2,100多家医疗机构得到成熟应用,在行业形成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高品牌知名度。随着公司在医疗临床信息化领域优势的确定,单一业务难以支撑公司规模进一步快速扩张的弊端也日益突出,公司需要结合新的业务支撑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

随着全球光伏发电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中国、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光伏发电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光伏发电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开始加速。根据“十四五”时期我国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

结合以上背景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托公司控股股东在四川省内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光伏资源等优势,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为切入点,在高效单晶电池领域不断引进行业专家和具备丰富实施经验的高端技术人员,保证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以布局绿色低碳产业。促进公司从专注“生命健康”到“生态健康”发展的战略升级,助力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为了实现光伏发电装机目标,2021年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发布的《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均对“十四五”期间以及到2030年期间的光伏产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划。根据国家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落实四川省光伏产业发展细则,四川省作为光伏产业优势省份,亦是本项目的实施所在区域,也相继出台《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光伏产业发展做出详细的支持引导。针对光伏行业的这一系列国家及地方行业政策的颁布实施,为光伏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以上政策指导下,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享受到政策带来的机遇。

(3)快速增长的光伏装机容量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基础

在全球节能减排政策的扶持下,光伏发电技术不断丰富发展推动生产成本的降低,光伏发电已经成为全球许多国家清洁、环保且具备价格竞争力的能源,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根据欧洲太阳能发电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167.8GW,同比增长22.0%。根据欧洲太阳能发电协会发布的《2022-2026全球光伏市场展望报告》指出,预计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从2022年的228.2GW增长至2026年的346.4GW,复合年增长率达11.01%。

我国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光伏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光伏产业链得到拓展完善,光伏电池产能呈上升趋势,电池产能已稳居世界第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电池片产量为198GW,同比增长46.9%,占全球总产量的88.4%。随着光伏应用场景增多,下游市场需求逐步释放,根据中信证券的策略报告显示,从2022年到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从210GW提升至350GW,复合年均增长率为25%。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为本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市场基础。

(4)高效单晶电池成为未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晶硅电池作为市场主流产品,过往长期存在着单、多晶技术路线之争,单晶产品虽然转换效率更高,但早期成本上的劣势导致市场份额长期被多晶产品占据。随着连续投料、金刚线切割以及PERC高效电池等一系列新工艺和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单晶产品成本大幅下降,效率优势得以充分体现,2015年以来开始加速取代多晶份额。2021年,单晶硅片(P型+N型)市场占比约94.5%,其中P型单晶硅片市场占比由2020年的86.9%增长到90.4%,N型单晶硅片约4.1%。N型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基于自身结构特性,具有光电转换效率高、温度系数低、光衰减系数低、弱光响应等优势,是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路线的必然选择。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预测,至2025年,N型电池与传统P型电池间转换效率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N型电池的市场占有率预计将超过40%,公司的N型TOPCon电池项目预期有较高的竞争优势。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新募投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 418,012.16万元(含建设期18个月),年均净利润为 24,521.03万元,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90%,项目投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76 年(含建设期18个月)。

(四)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市场前景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光伏发电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随着各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光伏产品受到各国青睐,光伏市场空间巨大。

从国家政策方面来看,随着光伏行业政府补贴的逐步退出以及“平价上网”的逐渐普及,光伏产业的下游市场对太阳能电池片的转化效率、质量、适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公司需紧跟市场趋势,积极推进新技术的研发升级和产业化布局。

目前我国大多数厂商依然以PERC技术为主流生产工艺,2022年P型电池市场占有率达88%,规模化生产的P型电池均采用PERC技术,尽管PERC电池具备性价比高,量产技术成熟和与现有产能兼容性高的优势,但P型单晶硅PERC电池理论转换效率极限为24.5%,电池效率提升已面临瓶颈,发展更高效率的N型电池是行业趋势。N型电池以电子为载流子,具备更高的基体载流子寿命,使得采用TOPCon等技术的电池具备更高的能量转换效率,且拥有温度系数低、光衰减系数低、弱光响应等综合优势,不仅成本更低,N型电池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发电量也高于P型。未来随着在生产成本的降低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将会是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未来前景广阔。

近年来,随着TOPCon等技术的逐步成熟,N型电池产品产能不断提升。本次项目将有助于抓住技术迭代历史性机遇,实现在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同时,作为光伏行业具有较大潜力的未来发展路线,TOPCon电池的研发和生产将具有行业示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2、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资金风险

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86,171.50万元,由于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导致本次项目投资尚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如未来融资事项不及预期,可能对项目投资实施的进度产生影响,存在一定资金风险。

公司及炘皓新能源在项目启动后一直积极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其他方式补足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炘皓新能源已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债权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变更募资资金投向,将进一步扩充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

(2)跨界经营风险

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为医疗信息化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041.79万元。本次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86,171.50万元,已超过公司总资产,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进入新能源光伏领域,存在一定的跨界经营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情况,实时跟踪政策变化,注重人才的储备,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长效的内部培训及激励政策,统筹协调资金安排,尽可能的降低相关的经营风险。

(3)技术及人才风险

公司原有业务未涉及光伏行业,原有经营团队于该领域的技术及人才储备相对薄弱。公司通过董事会换届,引入了光伏领域核心技术人才担任公司高管,但由于团队的磨合期较短,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后,光伏项目的各项工作进展符合预期,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培训和协调沟通工作,适时推出各项中长期人才激励计划,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提升员工展业积极性。

(4)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周期较长,公司或将根据后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分步建设。如若后续建设进度、产能爬坡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可能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在开展本项目后各项工作如期进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项目的工程建设主体已经完成,相应设备已陆续进场,开始安装调试。后续公司将根据原定的建设安排,紧跟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后续的试产和达产等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5)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内市场情况可能出现变化。若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对项目盈利能力及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调动多方资源,管理并协调项目如期按计划投产,降低建设期内市场波动的风险。同时,公司组建了销售团队,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提前为后续的产品销售布局。

(6)政策风险

本项目属于光伏行业。国内外政策对光伏行业有较大影响。如未来国家或地方出现用电限额、环境治理等相关政策调整,或国际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将可能对项目盈利能力及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产业政策,从能源生产及能源消费的实际状况出发,调整自身的经营和市场策略,尽可能的降低政策风险。

(五)新项目报批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经科学论证及审慎研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的产业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可以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炘皓新能源提供23,212.49万元的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动拨期间为项目实施期间,借款期限:一年,利率:4.5%/年。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向炘皓新能源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炘皓新能源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资本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负责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借款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本次“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监督炘皓新能源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与炘皓新能源、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以上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监事均同意以上两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事项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该事项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长远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必要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通过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变更,以及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借款方式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是根据公司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升级做出的顺应市场环境变化的战略调整。公司对拟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作了合理的投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麦迪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调整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及调整2023年监事薪酬的方案是根据本公司行业特点,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2022年监事薪酬及调整2023年监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事项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该事项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方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长远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必要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通过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炘皓新能源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变更,以及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借款方式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变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方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7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0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0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00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琳波,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10家以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丽,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3家,复核上市公司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最高不超过13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收费最高不超过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022年度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2023年度公司预计新增光伏产业业务板块,预计将新增审计工作的时间成本,综合考虑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约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具体根据绵阳炘皓新能源公司的实际产线到位及产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中汇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汇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汇所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 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即2023年4月27日,实际对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97.31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苏州麦迪斯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担保合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子公司对外融资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新增对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苏州麦迪斯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负债主要系与公司的往来款。

注2: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即2023年4月27日的担保余额。

2、担保额度有效期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3、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

4、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5、担保期限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授权事项

公司资本管理中心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BTWCNR8Y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9号

4、注册资本:23,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江华

6、成立时间:2022年8月5日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苏州麦迪斯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LA7H36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53室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翁康

6、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5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咨询策划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最终获得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与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7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75%。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19,863,488股(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6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7,599,565.4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6,637,311.54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5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方式,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2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3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21,440,134股(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8,843,092.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0,635,545.59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6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800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方式,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明细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640.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677.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36.75万元,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上接1090版)

(下转10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