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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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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唐世鼎、总经理王钧、总会计师蔡中玉及财务部经理罗京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公告“临2023-02”。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视传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审议通过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5)、《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3-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唐世鼎 总经理:王钧 总会计师:蔡中玉 财务部经理:罗京媛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1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9,011,480.21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19,873,322.75元,调增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064,958.95元,调增当期利润876,852.85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9,011,480.21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19,873,322.75元,调增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064,958.95元,调增当期利润876,852.85元。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3-1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 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5日(周四)上午9:30-11:00,下午2:00一4:00

股东应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B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邮 箱:irmanager@ctv-media.com.cn

联 系 人:贺芳

六、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1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位,截止到2023年4月28日收到董事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视传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3-14”)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