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99版)
一、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第一季度对存货按照规定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11.8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具体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由于贵金属钯和铑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公司部分单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11.84万元。
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11.84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11.84万元。
四、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2023年5月22日17:00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石玉川、商正、吴斌、连刚、邢永东)。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玉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3-030号公告。
(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99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526.5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0,236.56万元。
鉴于公司2022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修订〈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进一步规范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进行修订。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