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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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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氯碱、石油、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PVC)糊树脂、丙烯酸及酯类、聚醚多元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疗、汽车、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汽车行业、塑胶跑道、防水材料、密封胶、鞋材、纺织等领域。

纵观当前经济走势,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受多重冲击下行压力增大,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化工行业面临与日俱增的安全环保及“能耗双控”压力,从行业环境看,PVC糊树脂国内新增产能,而下游需求出现大幅萎缩,西部同行业原料等成本优势明显,残酷的PVC糊树脂市场竞争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烧碱市场扩能与下游需求增幅基本持平,烧碱出口增量及下游盈利水平提升将对国内市场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丙烯酸酯新增产能持续冲击,供大于求的市场竞争局面长期存在。国内环氧丙烷和聚醚装置继续扩产,整个行业供求不平衡情况将进一步加剧,下游消费和需求形势低迷。

公司充分认清当前经济的复杂性及行业发展的严峻性,正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短板,通过积极创新变革,加快数字转型,加大创效攻坚,努力提高卓越运营能力,凝聚整体合力提升全员“精气神”,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质的资产、更强的创效能力、更加合理的产业布局去抵御风险挑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 35号) (“解释第15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22] 13号)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解释第16号”) 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 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a)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i)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附注。

(ii)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i) 财会 [2022] 13 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根据财会 [2022] 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财会[2020] 10号的简化方法。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v)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集团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v)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本集团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报表项目金额

资产:

固定资产 19,419,092.68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9,288,984.76

少数股东权益 130,107.9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报表项目金额

营业收入 157,224,566.50

营业成本 137,805,473.82

利润总额 19,419,092.68

净利润 19,419,092.68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88,984.76

少数股东损益 130,107.92

综合收益总额 19,419,092.68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288,984.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0,107.92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无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的子公司石蜡化工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如下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本集团在编制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1) 存货及成本核算

石蜡化工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石蜡化工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石蜡化工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本集团在编制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本集团 2021 年年初预付款项人民币1,025,618,489.46元,调增本集团 2021 年年初存货人民币789,853,482.58元,调减本集团 2021 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5,765,006.88元,调减本集团 2021 年年末存货人民币235,765,006.88元。

(2) 长期资产减值

石蜡化工评估上述第(1)项会计差错事项对石蜡化工2018至2020年度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通过评估发现石蜡化工2019年度存在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本集团在编制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本集团 2021 年年初及年末固定资产人民币103,888,898.42元,调减本集团 2021 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3,888,898.42元。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本集团2021年初及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1年度

项目 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 (2)

存货 1,315,768,511.92 (235,765,006.88) - 1,080,003,505.04

固定资产 3,168,173,450.00 - (103,888,898.42) 3,064,284,551.58

未分配利润 1,585,656,387.79 (235,765,006.88) (103,888,898.42) 1,246,002,482.49

2021年初余额

项目 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 (2)

预付款项 1,174,120,793.74 (1,025,618,489.46) - 148,502,304.28

存货 679,216,616.83 789,853,482.58 - 1,469,070,099.41

固定资产 3,575,415,495.66 - (103,888,898.42) 3,471,526,597.24

未分配利润 1,580,160,046.34 (235,765,006.88) (103,888,898.42) 1,240,506,141.04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环保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阳蜡化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久关停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21的《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久关停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装置的公告 》。

2、结合沈阳蜡化原料预处理装置关停后无法继续使用原油的实际情况,为节约港口储存费用,避免占用大量资金并承担经营风险,减小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沈阳蜡化同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签署原油购销合并将库存原油进行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33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原油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根据《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内容,按照淄博高新区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所在区域被列为禁止发展区,区内禁止化工生产、储存等活动,必须搬迁入园、转产或关闭。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50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停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东大所属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30万吨/年新型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已全面建成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61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30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全面建成投产的公告》。

5、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柒亿元整调整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65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东大拟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化蓝星东大(泉州)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确认且完成企业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泉州石化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72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3年4月27日至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泽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613,409,983.77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46,762,850.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6,647,133.73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银承票据质押开票业务、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国际(内)信用证(含融资租赁项下国内信用证)、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东亚银行、韩亚银行、沈阳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辽沈银行、渤海银行、兴业租赁、浙江舟山卓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沈阳恒信租赁有限公司、融信(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3年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2022年度计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子公司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泽胜、葛友根、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8《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6、二○二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2023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2023年重点项目投资情况,公司2023年全部投资预算15,487万元,其中投资项目12,439万元,经营性资本支出3,048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2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4、关于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2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孙公司蓝星东大有限公司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5、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2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2、3、6、7、10、12、13、14、16、19、20、21、22、2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3年4月27日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附件。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613,409,983.77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46,762,850.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6,647,133.73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3-010《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监事龙得水因在关联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2-01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监事龙得水因在关联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银承票据质押开票业务、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国际(内)信用证(含融资租赁项下国内信用证)、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东亚银行、韩亚银行、沈阳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辽沈银行、渤海银行、兴业租赁、浙江舟山卓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沈阳恒信租赁有限公司、融信(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下转1207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泽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泽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