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8版)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未履行完毕补偿义务的股东,其所持应补偿股份将受到权利限制,放弃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⒊公司聘请的律师;
⒋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会议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另外,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
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㈢登记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5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部门: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电话:029-87481871
会议联系传真:029-87481871
会议办理登记信函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5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许珂、高晶晶
㈥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4”
2.股票简称:“大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子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本人(本单位)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本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㈡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㈢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㈣ 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㈤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今日《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㈥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2022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2022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㈦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今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共享资源,提高决策效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7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6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7亿元。
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供销大集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前述担保业务涉及的互保及互保调剂具体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保业务
依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及其二十四家控股子公司依法办理留债清偿相关事项并签署协议,涉及的担保业务不再逐笔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除此之外,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后续经营发展需求涉及互保业务不超过20亿元。具体如下:
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亿元)
■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不是关联担保。
在以上申请额度内,实际发生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间调剂。
三、互保子公司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介绍
㈠ 公司发生互保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
㈡ 公司发生互保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会相关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上述互保业务有利于及时、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及担保业务办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相关担保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互保业务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业务,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1年自查发现存在的股东及关联方未披露担保,截止2022年4月24日,已按照《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在相关重整程序中依法得到解决,或是由主债务人通过置换抵押资产的方式解决完毕,对供销大集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供销大集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情况如下:
■
3、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50,060,051.99元,实收股本19,163,777,33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540.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2%,实现净利润-94,58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31.24%,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996.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35.32%。2022年度,公司因重整事项形成债务重组收益较上年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同时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受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等因素冲击,以及部分百货商超门店经营转型等影响收入下降,导致利润下滑。
三、应对措施
1、根据《重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公司2022年全力推进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在2022年9月份收到新供销基金的《投资意向函》,随后在10月份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配合新供销基金完成现场尽调工作。2023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战投引入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战投引入工作。
2、按照上述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逐步落实其中与新供销基金业务合作,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大宗贸易、扶贫助农电商直播、惠农便农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领域的项目合作,不断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3、除引入战投外,公司正通过引入业务发展契合度高及资金实力强的投资者,积极获取部分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并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获得必要的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按照重整方案获得的股票资源补充公司流动性及改善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措施,为公司发展补充更多的经营性现金流,用于支持存量业务的变革发展,以及创新业务的规模拓展。
4、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会继续秉承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初心,聚焦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以望海国际、大集数科、顺客隆作为立足新发展的核心企业,紧跟区域相关发展政策,积极拓展新业务。同时不断优化存量业务模式,紧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调整自身经营定位,推动各项业务变革提升,具体业务发展举措如下:
⑴ 公司百货购物中心均为自有物业,以联营+租赁的模式开展门店经营,前期受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较为严重,部分商户因无力支撑选择退出经营,导致部分物业闲置。2023年公司将紧抓消费新时代的商业经营复苏,不断加强空场填补,以最短的时间提升门店经营效益。
⑵ 连锁超市业务继续以中国顺客隆为主力,持续打造“生鲜公社”品牌,拓展生鲜社区小店业务,并以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方式做大业务规模,辐射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在海南自贸港区域布局生鲜门店并发展生鲜到家业务。同时,宝鸡商场、民生家乐已经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完成由自营或联营向物业租赁模式转型,后续将继续以“企业稳定、经营自平衡”为目的,持续稳定经营,同步利用自身积累的供应链资源,向地区内生鲜或专业便利店供货,进而发展供应链业务,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⑶ 供销大集自有物业面积约 164 万平方米,以商业为核心,资产丰厚,覆盖面大且城市等级纵深长,其中出租型物业整体出租率近80%,并且多数租赁合同租户稳定、租期较长,能持续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同时2023年商贸地产业务将重点加快存量可售物业去化,实现在建项目复工,合作开发存量土地。
⑷ 供应链创新业务以超集好电商为主力,整合内外部以及股东资源,多点发力,发展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O2O到家业务,打造特色电商平台,并联合佛山、贵州、海南、陕西等地方供销社,深挖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展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贸易业务。同时公司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日用品采购平台副理事长单位,积极借助平台资源与优势,筹建集产品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交易平台化、管控数字化于一体的“全国农产品数字化交易平台”。此外,继续紧抓海南自贸港建设契机,深入学习研究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积极探索来料加工业务。
5、在业务调整转型的同时,公司制定与业务模式相匹配的组织机构,强化业务激励与考核,实现员工工作积极性与组织效能的双重提升;同时公司拟优化部分“高负债、弱协同、低效益”的资产,进而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通过如上措施,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和现金净流量将会得到较大改善,能够满足公司整体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取证核实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存货、应收款项等,公司2022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合计35,705.48万元,包括信用减值损失11,711.0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76.4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013.12万元、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301.68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4,361.17万元及存货跌价损失7,242.02万元。
3、本次核销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2022年核销资产合计金额136,283.08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32,994.62万元、应收款项1,688.46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00.00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1,711.0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公司对截至2022年12 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42.02万元。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1年度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资产及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76.4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013.12万元、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301.68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4,361.17万元。
2、资产核销的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销
根据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海航集团321家重整计划”),需对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海航方股东的出资人权益全部清零,依法转移至债权人享有。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主体包括本公司参股公司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宇仓储”)、长春赛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长春赛德”)、云南海航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海航置业”)、北京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海航基础”),根据海航集团321家重整计划全部股权均需转至债权人控制的主体,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股权已依法转移至债权人控制的主体,因此公司对华宇仓储、长春赛德、云南海航置业、北京海航基础的股权投资进行了核销处理。
(2)应收款项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满足核销条件的相关债务人已公告破产清算、注销或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等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5,705.48万元,影响所有者权益减少35,705.48万元,影响净利润减少35,705.48万元。核销资产金额合计136,283.08万元,因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5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大集”,股票代码仍为“00056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交易之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股票种类、简称、代码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大集”;
3.股票代码仍为“000564”;
4.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进展
1、根据《重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公司2022年全力推进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在2022年9月份收到新供销基金的《投资意向函》,随后在10月份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配合新供销基金完成现场尽调工作。2023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战投引入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战投引入工作。
2、按照上述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逐步落实其中与新供销基金业务合作,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大宗贸易、扶贫助农电商直播、惠农便农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领域的项目合作,不断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3、除引入战投外,公司正通过引入业务发展契合度高及资金实力强的投资者,积极获取部分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并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获得必要的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按照重整方案获得的股票资源补充公司流动性及改善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措施,为公司发展补充更多的经营性现金流,用于支持存量业务的变革发展,以及创新业务的规模拓展。
4、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会继续秉承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初心,聚焦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以望海国际、大集数科、顺客隆作为立足新发展的核心企业,紧跟区域相关发展政策,积极拓展新业务。同时不断优化存量业务模式,紧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调整自身经营定位,推动各项业务变革提升,具体业务发展举措如下:
⑴ 公司百货购物中心均为自有物业,以联营+租赁的模式开展门店经营,前期受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较为严重,部分商户因无力支撑选择退出经营,导致部分物业闲置。2023年公司将紧抓消费新时代的商业经营复苏,不断加强空场填补,以最短的时间提升门店经营效益。
⑵ 连锁超市业务继续以中国顺客隆为主力,持续打造“生鲜公社”品牌,拓展生鲜社区小店业务,并以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方式做大业务规模,辐射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在海南自贸港区域布局生鲜门店并发展生鲜到家业务。同时,宝鸡商场、民生家乐已经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完成由自营或联营向物业租赁模式转型,后续将继续以“企业稳定、经营自平衡”为目的,持续稳定经营,同步利用自身积累的供应链资源,向地区内生鲜或专业便利店供货,进而发展供应链业务,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⑶ 供销大集自有物业面积约 164 万平方米,以商业为核心,资产丰厚,覆盖面大且城市等级纵深长,其中出租型物业整体出租率近80%,并且多数租赁合同租户稳定、租期较长,能持续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同时2023年商贸地产业务将重点加快存量可售物业去化,实现在建项目复工,合作开发存量土地。
⑷ 供应链创新业务以超集好电商为主力,整合内外部以及股东资源,多点发力,发展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O2O到家业务,打造特色电商平台,并联合佛山、贵州、海南、陕西等地方供销社,深挖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展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贸易业务。同时公司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日用品采购平台副理事长单位,积极借助平台资源与优势,筹建集产品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交易平台化、管控数字化于一体的“全国农产品数字化交易平台”。此外,继续紧抓海南自贸港建设契机,深入学习研究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积极探索来料加工业务。
5、在业务调整转型的同时,公司制定与业务模式相匹配的组织机构,强化业务激励与考核,实现员工工作积极性与组织效能的双重提升;同时公司拟优化部分“高负债、弱协同、低效益”的资产,进而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29-87481871
2.传真号码:029-87481871
3.电子邮箱:000564@ccoop.com.cn
4.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
5.邮政编码:71000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3-02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领完毕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受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拟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受领经海南高院裁定的2018、2019、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现将受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领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盈利补偿方2018、2019、2020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公司向其申请受领2018、2019、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
根据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海南高院的裁定,公司可受领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2019、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份额(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份额”)565,859.51万份,现金10万元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原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股票4,508.97万股。
二、会计处理情况及依据
1.会计处理情况及财务影响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受领信托计划份额565,859.51万份,按照2022年末信托计划份额的公允价值确认金融资产162,599.73万元;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海南机场股票4,508.97万股,按照受领当日海南机场股票的收盘价确认金融资产21,101.97万元。以上公司受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属于权益性交易,同时确认资本公积183,701.70万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海航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现金。该受领事宜影响公司受领当期资产负债情况,增加受领当期所有者权益183,711.70万元,不影响损益。
2.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22号准则》)第十九条:“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受领的信托计划份额不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不符合《22号准则》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分类情况,公司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将此信托计划份额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前损益的金融资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信托财产及普通信托份额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公司根据此评估咨询报告确认每份普通信托份额的公允价值为0.28735元。
根据《22号准则》第四十四条“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因该信托计划在2022年未进行评估,公司通过对信托管理人访谈、获取信托底层公司的资料并进行分析等,未发现存在表明该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上次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受领日期间整体资产及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因此公司按照每份0.28735元确认本次信托计划份额的入账价值162,599.73万元。
根据《22号准则》第十九条,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公司将受领的海南机场股票4,508.97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前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受领日股票收盘价确认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21,101.97万元。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前述会计处理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2年9月13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对公司、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2023年1月10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目前,原被告双方已在海南一中院的组织下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尚未正式开庭。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将依据诉讼结果执行。公司将督促盈利补偿方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法院判决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需额外承担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责任,公司将向其补充申报对应的业绩承诺债权。同时,公司也会通过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依法合规的解决业绩承诺事宜。对于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2019年的业绩补偿承诺,公司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前述相关事项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