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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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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47版)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日,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韩明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924.32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8,250.49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440,266,450.46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440,266,450.46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组合及账龄损失率进行计量:

(1)组合方式:

(2)组合方式按照账龄预期损失率情况: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上述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以及账龄预期损失率如下:

组合方式: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存货:

1、本公司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按照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在建工程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0,266,450.46 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440,266,450.46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924.32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8,250.49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

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

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 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 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程岩女士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由于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和公司财务人员充分沟通后,仍无法排除疑惑和可确认的结果,进而影响《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由于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对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所涉及的主要议案无法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并与会计师和公司财务人员充分沟通后,仍无法排除疑惑,故投反对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紫鑫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该三位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将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工作。

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任跃英女士、闫忠海先生、程岩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帕力旦·尼亚孜女士、王飞先生、李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帕力旦·尼亚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维吾尔族族,1972年1月出生,1984年7月至1989年9月就读于新疆体育学院。1989年9月参与工作,在乌鲁木齐电信局工作。1995年7月到北京创业。帕力旦·尼亚孜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飞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2年3月出生,1989年-1991年 参军1992年 吉林省饮食服务经销公司任销售主管;1993年-1998年 长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工商管理专业;1998年-2004年长春市中亿集团任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在长春裕晟商砼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王飞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拓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92年出生,2009年-2010年就读于海军工程大学国际金融专业。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PE投资及管理高级研修班。2015年5月天津天津优友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优冻品平台)担任创始合伙人,2016年北京泰富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投资合伙人。李拓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封有顺先生、董事田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封有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紫鑫药业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封有顺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田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紫鑫药业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代行的董事会秘书职务。田丰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将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副董事长及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截止本公告日,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封有顺先生、田丰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总经理孟祥金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总经理孟祥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号码:0431-88698366

电子邮箱:zixin@zixinpc.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

邮编:130041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孟祥金先生、孙莉莉女士、徐文庆先生、孙作芸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祥金先生、孙莉莉女士、徐文庆先生、孙作芸女士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孟祥金先生,中国国籍,党员,汉族,1976年8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4-1998年曾是沈阳军区39军特种兵。曾在福建三爱药业担任河北省区域经理,2014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担任董事长助理,同时兼管办公室行政事务,2022年7月29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孟祥金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5年8月出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0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曾任公司销售主管会计、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公司总经济师。孙莉莉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文庆先生,中国国籍,朝鲜族,1975年5月5日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96.9年-2000.7延边大学应用化学系学习。2000.9--2003.7通化颐生药业,技术员,车间主任,2003.7--2012.5茂祥药业,生产部长,2012.5--到今吉林紫鑫禺拙药业,生产副总,总经理。徐文庆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作芸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69年9月5生,中共党员。1998年7月-1999年12月在通化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车间主任。2000年1月-2006年6月在吉林紫鑫药业有限责任生产副总。2006年7月-2013年2月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任生产副总。2014年5月-2018年9月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任生产副总、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在吉林紫鑫药业股份公司任总监。孙作芸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4日(星期四)开市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5 月 5 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紫鑫”,证券代码仍为“0021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关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存在其他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三)、 第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3年5 月5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18”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5 日。 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3年 5 月 4 日)停牌一天,自 2022 年 5 月 5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面临的风险,但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早消除非标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1、公司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以来,不但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提供监管部门调查所需材料,还努力协调已剥离的子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并配合提供材料、问询、谈话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待相关调查结果出具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宣贯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点核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关键的控制点。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 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人员进一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及财务管理素质,杜绝再次出现上述情形。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13596514777

2、电子信箱: zixin@zxpc.cn

3、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事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监事白玉彪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由于白玉彪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 3 名,白玉彪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监事就任前,白玉彪先生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白玉彪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白玉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宏亮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简介

刘宏亮,男,吉林省辉南县人,1973年10月25日出生,2004年毕业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0-2010年,就职于吉林天泰药业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11-2015年,就职于吉林佳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一职;2018-2019年,就职于我的医药网,担任销售总监;2019-2020年,就职于江西康佰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1至今,就职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处方药事业部负责人。刘宏亮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17:00时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 月15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封有顺先生、总经理孟祥金先生、独立董事程岩女士、财务总监栾福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