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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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055.44万元,负债总额为3007.07万元,净资产为48.3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暂无该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5.厦门永润楷实业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2.73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 陈建德、泉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福三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永润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永润楷实业”)合作开发漳州港丽景湾,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漳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富山”)50%和7.5%、20%、7.5%、15%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及销售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漳州富山拟按各方权益比例向各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厦门永润楷实业预计由项目公司调拨不超过人民币2.73亿元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永润楷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 19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七里82号之一1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贤惠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漳州港丽景湾
股东情况:张一平持有其2%的股权,陈锦山持有其98%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659.08万元,负债总额为 4,767.79万元,净资产为891.2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933.11万元,净利润18.34万元。暂无该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6.泉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3.64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陈建德、泉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富山”)、厦门福三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永润楷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漳州港丽景湾,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漳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富山”)50%和7.5%、20%、7.5%、15%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及销售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漳州富山拟按各方权益比例向各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泉州富山预计由项目公司调拨不超过人民币3.64亿元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 18 日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湖景苑B幢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锦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建筑材料。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漳州港丽景湾
股东情况:张一平持有其2%的股权,陈锦山持有其98%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97.12万元,负债总额为 2,341.77万元,净资产为-144.6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286.99万元,净利润472.56万元。暂无该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7.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3.17亿元项目富余资金(晋江丽景湾项目)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盼盼”)、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晋江丽景湾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泉州阳光城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晋泰”)34%和33%、33%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及销售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泉州晋泰拟按双方权益比例向双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福建盼盼预计由项目公司泉州晋泰调拨不超过人民币3.17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 26 日
注册地址:晋江市安海镇前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金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餐饮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晋江丽景湾项目
股东情况:蔡文良持有其10%的股权,蔡金垵持有其90%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65,435.74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77.67万元,净资产为10,258.0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739.41万元,净利润396.51万元。暂无该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8.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2.86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百宏”)合作开发晋江丽景湾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泉州阳光城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晋泰”)34%和33%、33%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及销售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泉州晋泰拟按双方权益比例向双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福建百宏预计由项目公司泉州晋泰调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百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福璟花园别墅F33#-F33
法定代表人:吴仲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证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纺织业、化纤业、交通能源业、电子信息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晋江丽景湾项目
股东情况:吴仲钦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暂无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9.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20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业”)合作开发杭州上林湖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浙江上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林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70%与30%的股权比例,项目建设及销售情况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公司浙江上林湖拟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浙江德业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浙江德业预计由项目公司浙江上林湖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20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夏惟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纸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硬件、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上林湖项目
股东情况:夏惟勤持有其78%的股权,夏志勤持有其22%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6,676.69万元,负债总额为5,232.74万元,净资产为11,443.95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3.47万元。暂无该公司2020年级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0.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30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自在城”)、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锦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杭州海德公园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浙江金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30%、24%、23%与23%的权益比例,项目建设及销售情况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公司浙江金澳拟按权益比例向各方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金地自在城预计由项目公司浙江金澳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厚仁路150号549室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272,7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海德公园项目
股东情况: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1.杭州星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50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杭州星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澳”)合作开发杭州花漾里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盛资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盛资隆”)51%和49%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平台公司杭州盛资隆拟按双方权益比例向双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杭州星澳预计由项目平台公司杭州盛资隆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50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星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1110室
法定代表人:黄东良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花漾里项目
股东情况: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2.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4.12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瑞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建”)、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金华婺江印月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荣德”)34%和33%、33%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公司金华荣德拟按权益比例向各合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杭州城建预计由项目公司金华荣德调拨不超过人民币4.12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旭东
注册资本:10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壹级),市政工程建设承发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金华婺江印月项目
股东情况:杭州城建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3.杭州亦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58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杭州亦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亦拓”)合作开发宁波北仑项目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康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和49%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拟按权益比例向各合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杭州亦拓预计由项目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58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亦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996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关剑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宁波北仑项目项目
股东情况:众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4.福建省君颐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49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郑州市榕鑫商贸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君颐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君颐”)合作开发郑州丽景湾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郑州市旭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天盛”)60%、20%与20%的股权比例,目前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及销售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项目公司郑州旭天盛拟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福建君颐预计由项目公司郑州旭天盛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49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君颐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4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94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吴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金融业、房地产业、工业、农业、商业、娱乐业、文化产业、建筑业、物流业、制造业、医疗业、渔业、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的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环保材料、机械设备、日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的批发及代购代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郑州丽景湾项目
股东情况:吴群持有其80%股权,余良伟持有其20%股权。公司与上述自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5.南阳博济健康服务有限公司预计调拨不超过0.50亿元项目富余资金
(1)调拨富余资金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南阳博济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博济”)、孙中阳合作开发南阳丽景公园项目,分别持有项目公司河南博泰恒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博泰恒信”)56%和34.32%、9.68%的权益,目前项目建设正常。为提高累积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项目公司河南博泰恒信拟按权益比例向各合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调回,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流动资金。因此,南阳博济预计由项目公司河南博泰恒信调拨不超过人民币0.50亿元的富余资金。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阳博济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南阳市卧龙路田源新城A区5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信静芬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阳丽景公园项目
股东情况:文加持有其70%的股权,信静芬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与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末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022,948.31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49,605.5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618.6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71,718.1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5.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正在开发中的存货,以所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6,477.08万元。受此影响,当期存货跌价损失306,477.08万元。
2、坏账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形式计算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准备。单项及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方法如下:
(1) 单项: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损失准备,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损失准备。
(2) 组合一:本组合按债务单位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主要为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本公司关联方/合作方款项、应收拍地保证金及贷款保证金等类别的款项,此类款项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3) 组合二: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的部分。本组合按历史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损失准备。
受本期结利项目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大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按照上述方法减值测试后计提坏账准备1,109.26万元;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按照上述方法减值测试后计提坏账准备60,656.54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15.15万元,综合影响当期应收款坏账损失61,880.9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存货、应收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的余额更能反映其公允的状况。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资产减值损失368,358.03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342,205.76万元。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结转和未来市场情况进行转销或其他调整方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2、担保额度: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1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计划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计划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2023年担保计划为参考公司合并报表有息负债及联合营企业按股权权益承担的或有负债总额的基础上合理向上预估,便于经营管理授权。
3、2023年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额。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2023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
二、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
1、被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债务加入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2023年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864.7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51.04亿元。
5、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6、公司董事局主席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1、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2、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债务加入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2023年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额184.22亿元。
5、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如未提供,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执行;
6、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所预计,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1)调剂方及获调剂方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含新成立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2)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3)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5)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6)上述担保或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公司董事局主席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3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2023年度的融资需求,增强其资金配套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的担保计划,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为126.0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41.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为612.8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74.10%。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的总金额734.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415.4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一)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朱桥东路以南、东升大道以西(阳光城蓝光文澜府)
法定代表人: 周慧莉
注册资本: 4000万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非居住房地差租赁,住房租赁
成立日期: 2019年4月12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50%股权,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国资委或自然人,上市公司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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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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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楼10层1006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小达
注册资本: 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对农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的投资;土地整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销售: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上三项除国家专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年01月17日
股权关系:南宁正灿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广西唐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厦门泽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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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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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宜昌腾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1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杨龙龙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 商品房销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成立日期: 2019-4-3
股权关系:武汉腾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浙江光弘明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腾顺60%股权;福建欣中贵置业持有浙江光弘明宇100%股权;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建欣中贵置业40%股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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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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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8号六楼C部位
法定代表人: 张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22,000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成立日期:2004-10-28
股权关系:(文字描述股权关系,例如,公司持有其X%股权,XX公司持有其X%股权)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675%股权,深绿置业(北京)有限公司持有3.825%股权,嘉兴创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7.5%股权,广州市恒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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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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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西唐耀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西唐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10层1006号房
法定代表人: 黄小达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对农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土地整理;房屋租赁;销售: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通讯设备(除国家专控产品)。
成立日期: 2020-1-26
股权关系:南宁正珏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广西唐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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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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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南庄项目)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南庄项目)
注册地点: 佛山市南庄镇禅港东路62号
法定代表人: 潘贵平
注册资本: 壹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9年06月12日
股权关系:
香港信业国际有限公司通过持有上海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1%股权,间接持有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我方全资子公司上海欣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持上海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99%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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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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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苏州骁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下转12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