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8版)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支持下,以“保交楼”为第一要务,以“不逃废债、同债同权”为基本原则,全力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债务重组、业务经营等各项工作,全面转型产业新城服务商,大力发展围绕政府服务、住宅服务、企业服务的“三服体系”创新业务。

(1)坚决完成“保交楼”

公司以“保交楼”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以赴复工复产,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开复工与交付。通过销售回款、资产处置回款、欠款催收、借助政府平台存量资产融资、跨区域资源调配、国家专项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在项目属地政府的支持和资源单位的配合下,确保房屋按期交付,有效保障了业主利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自2020年四季度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累计交付项目74个/77,852套/871万平;其中:2022年当年实现74个项目/77,346套/996万平复工,实现25个项目/25,307套/348万平交付;2023年1-4月实现63个项目/64,712套/798万平复工,实现2个项目/3,494套/29万平交付。

(2)债务重组稳步推进

公司始终坚持“不逃废债、同债同权”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金融债务重组。为化解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支持下,《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务重组计划》”)已于2021年9月30日公布并于同年12月9日获得债委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更好的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在《债务重组计划》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补充方案》(以下简称“《补充方案》”)、《经营债务以股抵债方案》(即以部分下属公司股权作为合作标的对经营债务进行债务重组,与《补充方案》合称“《以股抵债方案》”)。目前,方案项下的重组签约、资产交易、以股抵债等各项工作均在稳步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① 重组签约及债务清偿进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806.24亿元(含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49.6亿美元债券重组,约合人民币335.32亿元),约占金融债务金额的82.4%。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INVESTMENTLTD.在中国境外发行的美元债券(涉及面值总额为49.6亿美元)协议安排重组已正式生效,并已完成重组交割。公司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19.16亿元。

② 资产交易进展。公司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资产出售和信托搭建工作。目前已完成丰台、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永清产业新城、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南方总部资产包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签署,目前正在按照转让协议推进相关安排。此外,信托资产包搭建等各项工作均在有序推进。

③ 以股抵债进展。为推动债务重组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立足自身业务情况主动谋划,依托《以股抵债方案》搭建“幸福精选”和“幸福优选”两大业务平台,以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及经营债务,在实施金融债务以股抵债的同时,积极推进经营债务重组。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债务金额(本息合计,下同)约为人民币74.27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9.55%;

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经营债务金额约为人民币31.56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58%,获得“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6.4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额139.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子伊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2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3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2年度在职监事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在职监事均为内部监事,即除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外,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监事无监事职务津贴,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其他职务薪酬。公司监事2022年度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监事,2023年3月10日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常冬娟、张燚、郑彦丽,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杨子伊(监事会主席)、张燚、明阳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2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确定监事的具体职务薪酬。

3、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方式主要为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因监事会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3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证监会令[2021]第18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2022年度收入情况审计数据尚未确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的审计费用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3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94.5万元,合计432.5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确认原则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3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持有待售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价值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22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64,933,622.67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57,645,759.20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3,122,579,381.87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合同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2022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2,357,009.18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部分项目所在城市的房价、地价持续调整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2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4,235,196.35元,其中,对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61,793,080.78元,对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2,392,756.90元,对产业服务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49,358.67元。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主要位于香河、南京、固安等区域。

(四)计提债权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0,492,723.72元。

(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490,958.18元。

(六)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3,846,221.05元。

(七)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持有待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246,759,307.90元。

(八)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13,734,479.72元。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持有待售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7,098,495,277.97元,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5,779,810.75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3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一家联营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拟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9.0亿元,对联营公司增加担保额度2.5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截至2023年3月31日,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85.67亿元,逾期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 反担保安排: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中,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安排。对于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各股东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若我司需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或联营公司需相应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主要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其中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背景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落地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公司第一要务,多措并举确保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坚决确保“保交楼”任务完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竭尽所能开展各项措施保生存、保企稳、保发展。

2022年四季度以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各部委出台多项房地产企业纾困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当前多项支持性政策的背景下,为满足部分下属公司后续“保交楼”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向各地政府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开展新增融资,并根据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求为前述新增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31.5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上述新增担保由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间为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公司对本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公司及担保情形范围

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本次新增担保预计由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安排,对于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各股东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若我司需超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则该联营公司其他股东或联营公司自身需相应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个别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系因公司流动性风险导致的被担保主体个别经营款项未能按时支付引发诉讼所致,公司正在与相关合作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本次申请新增担保额度系为满足相关公司完成“保交楼”开展融资所需,具体被担保公司清单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公司基础信息及财务数据》。

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对控股子公司的单笔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二)新增担保授权额度的调剂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为满足部分下属公司完成“保交楼”所需融资业务的相关安排,公司始终将“保交楼”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保证项目复工复产,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开复工与交付。上述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向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系为按照持有被担保主体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可获得相应比例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完成“保交楼”融资业务需要,保障完成项目建设与交付需要,确保公司稳定发展,更好履行主体责任。相关安排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7.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7亿元的1,684.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为1,575.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1.80%;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0%。上述担保总额中,285.67亿元处于逾期状态,涉及逾期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情形,逾期系在公司整体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的背景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所致,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补充方案推进债务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被担保公司基础信息及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序号1-20为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序号21为公司联营公司;(2)总资产、净资产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数据,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22年1-9月数据;(3)上述被担保公司中,有部分被担保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分别为:秦皇岛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骏豪凯星(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裕坤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公告编号:2023-0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fld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fld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9115198

邮箱:IR@cfld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2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4,656,389.27元,2022年度当期可分配利润为1,633,999,255.96元,资本公积金7,786,496,866.8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发生流动性阶段性风险,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当前公司现金流需主要用于完成“保交楼”任务、日常经营及债务偿付,公司现金流紧张的情况尚未缓解,因此不满足上述《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形。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2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3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1)2022年度在职董事薪酬情况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职务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等情况确定管理职务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董事因董事会换届、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管理职务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30万元(含税)/年。综上,2022年度在职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董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①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承担的管理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薪酬制度等情况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②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等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③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即三十万元/年/人按月平均发放。

4)其他规定

①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方式主要为按月发放;

②公司董事因董事会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③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弃权”意见,弃权理由为“薪酬与业绩匹配度不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2年度在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等情况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董事会换届改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2、2023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度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薪酬制度等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主要为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弃权”意见,弃权理由为“薪酬与业绩匹配度不高”。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4号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3-0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分别于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及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40证券简称:华夏幸福公告编号:2023-03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 系 人:黎毓珊

电 话:010-59115198

传 真:010-59115196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公告编号:2023-03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12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