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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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和十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3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思瑜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86,890,461.64元,每股收益-0.58元。由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故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22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龙汽车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汽车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金龙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2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金龙汽车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3-02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金龙汽车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的议案》
《金龙汽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2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金龙汽车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集团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临2023-02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本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9)。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3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1-3月份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9,919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10950330期、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SDGA230136Z)、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40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81 天(挂钩黄金看涨)、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594、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64期A款)、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款)202350269期、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款)202350678期、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款)202351105期、公司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02570116期。
●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根据该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委托理财目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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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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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中国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8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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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上市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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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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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一年以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在该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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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文和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分别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文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文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提名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帆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 本次董事会提名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 经审阅拟任董事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3. 同意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张帆先生简历
张帆,男,汉族,山东栖霞人,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投资管理部项目副经理,历任福建中闽国贸发展公司计财部科员;福建省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科员、主办、主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项目主管、金融资本部项目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2 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2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5,730.5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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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坏账准备包括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2年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074.61万元。
(二)预计担保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期末余额,按信用风险类别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公司2022年计提预计担保损失2,828.90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68.23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8.78万元。
三、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30.52万元,减少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5,730.52万元(不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部分)。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3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金龙汽车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金龙汽车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举行“金龙汽车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思瑜、独立董事赵蓓、副总裁吴文彬、财务总监梁明煅和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 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先生、施女士
联系电话:0592-2969810
联系传真:0592-2960686
联系邮箱:600686@xmklm.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情况,结合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及修改说明见下表(表格附后)。
本次公司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还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拟修订内容如下:
■
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拟修订内容如下:
■
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拟修订内容如下:
■
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是全文修订,不再逐条对比。
五、其他修订为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简称转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作一一对比。
六、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3-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结合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及修改说明见下表(表格附后)。
本次《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下转126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