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股东谢晓东先生持有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0,551,39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463,8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谢晓东先生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83%。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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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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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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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锁定期满所持股份数量的20%;本人承诺将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减持意向的承诺;
2、本人的减持行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3、本人的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本人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自然人股东谢晓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所作出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以上仅为公司自然人股东谢晓东先生本人减持意向,不代表实际减持结果,实际减持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提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