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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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23-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3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1月3日披露的《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次交易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原定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目前前述财务数据已过6个月的有效期,需进行加期审计以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正在评估相关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拟就本次交易预案中所披露的交易方案进行一定调整,前述事项可能导致交易双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本次交易概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云南沧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公司已经聘请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218号)。

本次交易原定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目前前述财务数据已过6个月的有效期,公司需组织中介机构就财务数据加期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同时,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加期审计完成后,2022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将得到确认,无法再作为业绩承诺期。该等变化尚需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正在评估相关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后续工作推进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项历次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