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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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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5)。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相关提案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提示:

提案第1至9项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其中提案7是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提案10、11、12为累积投票提案,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3年5月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3

2.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