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4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5亿元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合同金额24.82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年5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6.9054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57%。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2023年2月6日、2月23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2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联合创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完毕的《授信协议》(合同编号:755XY2023013911,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完毕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02301391101,以下简称“《担保书》”)。依据上述合同,招商银行同意授予联合创泰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联合创泰办理信用证及其他业务需要,公司同意为联合创泰申请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278219X2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负责人: 王小青
成立日期:2005-11-30
营业期限:2005-11-30 至 5000-0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批准且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额度授予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乙方(额度申请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2、综合授信额度: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下同)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
3、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即2023年5月4日起到2024年5月3日止。乙方需要使用授信额度办理具体授信业务的,应在该期间内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为: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进口代收押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出口议付、出口托收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信保融资、保理、票据保付等业务品种。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授信期间届满之日或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自动失效(以两者中较后者为准)。
(二)《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乙方(保证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5亿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4.82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年5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6.9054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57%。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合同编号:755XY2023013911);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02301391101)。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