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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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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摩洛哥子公司注册完成的
公告

2023-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摩洛哥子公司注册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伴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鉴于目前公司青岛工厂及泰国工厂产能已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且经过多年的海外工厂运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海外项目管理经验,培养了充足的管理、研发、生产人才。在此情势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拟加快推进“833plus”战略规划、优化全球产能布局,经过充分调研,鉴于摩洛哥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绝佳的地理位置、优惠的投资条件、便捷的审批流程、友好的外贸政策、较低的投资成本,公司拟自筹资金29,678万美元在“一带一路”北非国家“桥头堡”摩洛哥投资建设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顺利、高效实施,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项目建设、发展的阶段等具体情况对项目的进度、方式进行调整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项目具体进度进行相关磋商、签订相关法律文件、设立子公司、就本次项目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备案等具体手续。

近日,公司收到境外摩洛哥子公司注册完成的相关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ENTURY TIRE MOROCCO

2、中文名称:森麒麟轮胎(摩洛哥)公司

3、注册号:137395

4、注册资本:1万欧元

5、成立日期:2023年4月27日

6、注册地:摩洛哥丹吉尔

7、股权结构: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轮胎制造与销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股东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7,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股东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5,00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新疆恒厚、新疆鑫石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74,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6月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129,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63,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2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71元/股,成交总金额67,505,6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2年12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7,347,270股的25%(即6,836,81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