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2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贝优有限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于2022年11月24日通过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至低于5%;根据大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大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2月29日,贝优有限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拟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200,000股(详见公司公告:2022-058)。
截至2023年4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贝优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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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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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贝优有限存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2023-004)。本公告仅披露贝优有限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