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3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上午九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暨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银漫矿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兴业矿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7)。
为争取更好的融资条件,经过公司与融资机构深入沟通,拟变更上述融资担保方案。故公司决定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担保事项,同时,取消向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调整后的融资担保方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3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上午十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银漫矿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兴业矿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
为争取更好的融资条件,经过公司与融资机构深入沟通,拟变更上述融资担保方案。故公司决定取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担保事项,调整后的融资担保方案重新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3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80亿元(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或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80亿元(含本数)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融资用途: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全资控股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银漫矿业”)、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邦矿业”)和赤峰锐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能矿业”)均以其持有的采矿权证作抵押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5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及《兴业矿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1))。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叁仟柒佰壹拾玖万贰仟贰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8.96%,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71.04%。
3、兴业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全资控股子公司银漫矿业、荣邦矿业以及锐能矿业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银漫矿业、荣邦矿业、锐能矿业以其持有的采矿权作抵押为本次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融资本金不超过10.80亿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二年,具体以与银行或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次融资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荣邦矿业及控股子公司锐能矿业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会议提交审议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5,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0%。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调剂、贷款银行或信托公司主体变更、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3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银漫矿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兴业矿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7)。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暨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为争取更好的融资条件,经过公司与融资机构深入沟通,公司拟变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方案,故决定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银漫矿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取消向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调整后的融资担保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加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32,130,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6%。公司董事会认为,兴业集团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取消原议案及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有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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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中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4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4)、《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王博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电子邮箱:nmxyky@vip.sina.com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
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