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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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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指引
提高债券存续期监管质效

2023-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林淙 时娜

◎记者 林淙 时娜

5月5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简称《定期报告指引》)《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简称《临时报告指引》)等业务指引,旨在进一步强化债券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功能,促进形成合理定价,提高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压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债券存续期监管质效。

突出信息披露有效性

沪深交易所此次业务指引的发布和实施,均聚焦偿债能力,突出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具体来看,上交所本次修订吸收整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和《关于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规则与指南的披露要求,提升规则体系性。

同时,上交所特别关注风险导向,此次新增可能导致公司信用类债券加速清偿、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等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债券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异常波动情形的核查与披露要求;简化与信用风险关联度较低事项的披露要求,如提高新增借款、新增担保和重大投资的触发标准等。

深交所本次制定的《定期报告指引》全面系统规范了公司债券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要求,强调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和风险水平揭示,突出重大变化分析。一是强化发行人经营情况的披露要求,重点突出业务板块及经营情况变化、重大关联交易、实控人变更等事项分析;二是完善对偿债能力有重要影响事项的披露要求,细化资产负债重要科目变动、合并报表范围变化、重大债务逾期等情况披露。

另外,深交所《临时报告指引》对《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修订,结合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实践,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及时披露预警,并优化披露安排。

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

上交所明确破产环节和市场化重组的披露要求,本次修订充分考虑破产、被托管或接管等主体的实际情况,突出风险处置,强化破产或整体风险处置程序进展,破产和解、重整方案或市场化重组方案制定与执行,破产程序中专项审计评估报告等特有事项的披露要求;适当简化相关主体常规披露要求。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