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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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1,812,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252,66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4,725,178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不变。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812,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1,812,94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6,538,12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1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八、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6,538,124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466元。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罗珊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立平、郑骎、张宏伟,监事吕丞,高级管理人员杨坤、赵小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713室

咨询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咨询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59

十、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大厅”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周四)下午15:00-17:00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组织召开的以“数字经济破潮头”为主题的系列“上市大厅”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周四)下午15:00-17:00

2、召开地址:深交所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图文与直播视频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罗珊珊女士,董事、总经理王立平先生,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宏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小婷女士。

5、投资者参与方式: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及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