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的
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3-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的

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离任的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万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万标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周万标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万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周万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周万标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杨照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杨照宇先生简历

杨照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供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起任修正药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投资并购负责人。2019年1月入职凯恩股份,现任凯恩股份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厦门强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浙江省上市公司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主板优秀董秘奖、上海证券报金质量优秀董秘奖、上报集团金勋章年度董事会秘书奖等。

杨照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全体董事同意,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周万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照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5月1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对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47.20%股权、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47.11%股权及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出售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部分分管前述业务的董监高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动,故辞去相关职务。董事会近日收到王白浪先生、刘成跃先生、谢美贞女士、华一鸣先生、陈万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王白浪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王白浪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刘成跃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刘成跃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谢美贞女士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谢美贞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华一鸣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华一鸣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万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陈万平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傅伟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傅伟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向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伟林先生、刘成跃先生、谢美贞女士、华一鸣先生、陈万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白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439股,王白浪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王白浪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傅伟林先生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有效运作,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时正式生效。王白浪先生、刘成跃先生、谢美贞女士、华一鸣先生、陈万平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时间为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王白浪先生、傅伟林先生、刘成跃先生、谢美贞女士、华一鸣先生、陈万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出售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47.20%股权、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47.11%股权及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和2023年1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其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内容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出售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特纸”)47.20%股权、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新材”)60%股权、遂昌县成屏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级电站”)47.11%股权及衢州八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纸业”)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和2023年1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1、凯恩特纸47.2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凯恩特纸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凯恩新材60.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凯恩新材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二级电站47.11%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二级电站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八达纸业100.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八达纸业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交割。

(二)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价款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

首期订金4000万元于签署框架协议时支付。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

凯恩特纸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支付不低于2亿元股权转让款。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支付:

凯恩特纸在不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三)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二、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承诺主体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二)上市公司继续履行后续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对方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

3、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

4、本次交易实施的情况除“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之“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差异”中所述事项外,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5、自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董事发生变更,该变更不是因本次交易所致,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除上述已披露的董事变动情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6、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资产交割;

8、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在重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将继续履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9、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具备实施条件;

3、本次交易对方已支付全额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资产过户交割行为合法、有效;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在现阶段已得到必要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未出现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实质性约定或内容的情形;

5、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差异;

6、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7、在相关各方完全履行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