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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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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潘肇英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327,6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6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7,57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585%。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27,57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58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645,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聂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9,72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0%;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645,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0,14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0%;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惠丽丽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645,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罗晓红女士为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5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645,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罗晓红女士为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的罗晓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罗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罗晓红: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广东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至2001年任佛山市外经实业公司进出口业务主办;2001至2010年任利乐包装佛山分公司南区技术服务行政主任;2010至2017年任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部门负责人;2017至2022年任佛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9月起至今任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罗晓红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罗晓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罗晓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晓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