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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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及反馈意见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及反馈意见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7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需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结合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最新情况,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及反馈意见回复等申请文件进行内容更新,并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年报更新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