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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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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院审查全资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

202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院审查全资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今日收到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转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发来的《通知书》【(2023)苏04破申6号】,子公司常州船缆被扬州兰都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常州中院于2023年5月8日立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兰都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真武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庆龙

经营范围:特种专用塑料改性材料、环保型无卤阻燃电缆料用相容剂、工程塑料增韧剂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人对常州船缆的债权情况

2023年1月1日,申请人与常州船缆签订了化工料供货框架协议。2023年1月9日、1月10日和1月31日,申请人与常州船缆分别签订了三份采购订单。订单签订之后,申请人按照订单约定供应了全部货物。截至2023年3月31日,常州船缆共计欠付申请人货款本金473,440.00元。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20667997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8号

股权结构:中利集团持有常州船缆100%股权

二、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如常州中院决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将启动常州船缆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如果常州船缆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常州船缆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

后续,公司将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船缆进行预重整,并请求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船缆预重整及/或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但前述申请能否获得相关法院准许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常州船缆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及公司申请是否获得法院准许,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维持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主体中利集团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整相关事宜。目前,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和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常熟市人民法院均已于 2023 年4月17日进行审查。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号),现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13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其中3名意向投资人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初稿。由于公司体量较大,对于涉及资产和负债等基础情况和经营情况需更深入了解,部分意向投资人仍在持续尽调过程中。公司正在会同各方对重整投资方案初稿进行讨论、评议,并与相关意向投资人积极磋商洽谈。因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复杂,涉及相关主体众多,为争取更优投资条件,公司和临时管理人需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持续磋商谈判,预计还需1至2个月左右方能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完成时间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查孙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

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孙公司涉嫌为控股股东关联方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在接受债权申报时获悉孙公司宿迁腾晖光电有限公司和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疑似涉嫌违规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发现上述疑似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后,第一时间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沟通,并同时向孙公司及第三方债权人核实;现经各方确认,本次违规担保情况属实,从而造成公司新增违规担保本金为27,000万元。此事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后,此担保属于违规担保,其法律效力有限。与之同时,公司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第三方发函等方法和手段,梳理公司是否还存在未知晓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截至目前,暂时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未知晓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努力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