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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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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为“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嘉兴索辰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将严格按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6,150.00万元,并提供不超过6,060.00万元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6,150.00万元,并提供不超过6,060.00万元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56元。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1,720,59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业仿真云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费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以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需要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交通费、办公费、房租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公司采取了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进行审批。

2、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辰科技”)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43.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5.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98.5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56元。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1,720,59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7,431,498.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1,720,599.18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553,773.58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3,553,773.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43.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5.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98.5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索辰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索辰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 5956号);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 投资金额: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风险可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通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保障公司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771,157.95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388,794.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1,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00,01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3%。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1,333,400股,以此计算拟转增19,840,032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61,173,43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771,157.95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388,794.8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200,0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CAE软件研发、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CAE软件是一种综合性、知识密集型信息产品,融合了物理学、数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的算法和技术,涉及学科广,模型复杂,需要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需要雄厚的技术储备、多领域的人才储备,并维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CAE领域,积极探索行业前沿技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技术创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与产业应用的深度融合。近年来,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阶段,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及开拓市场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771,157.95元。公司在2023年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相关人才引入、加快业务拓展,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技术积累、产品研发进度。同时,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加强市场拓展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云平、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章祥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鉴证等费用共人民币95.40万元(含税)。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10、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9、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2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6号楼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50307121

传真:021-34293321

联系人:谢蓉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