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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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保兴长三角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12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2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短不低于五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