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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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收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预计将形成重组收益但无相应现金流入等特殊情形,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更匹配公司实际情况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原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内容已经发生变更,故取消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收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预计将形成重组收益但无相应现金流入等特殊情形,公司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更匹配公司实际情况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权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权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权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权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权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取消议案原因

2023年5月1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鉴于原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以下简称“原回报规划议案”)内容已经发生变更,为免歧义及导致股东误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原回报规划议案。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名称

3、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15%股份的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临时提案内容进行公告。

4、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原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回报规划议案内容已经由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所代替,且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同意取消原回报规划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公司将《关于制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增加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相关公告。

四、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的事项外,于 2023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层3号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4月29日以及2023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15、16、17、18、19、20、21、22、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9、10、11、12、14、16、17、18、19、20、21、22、23、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述第6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郑永达、王志兵、许加纳;上述第7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郑永达;上述第10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郑永达、黄文洲、叶衍榴、邹少荣、林茂、陈东旭、王志兵、江桂芝、许加纳、程东方、魏卓;上述第11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黄文洲。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