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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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汇成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奚勰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2、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2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3-议案10、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磊、孙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