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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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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邓少民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悦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6、7、8、9、1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针对议案6,关联股东:鞠建宏、郑慧、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乐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针对议案7,关联股东:鞠建宏、郑慧、上海芯溪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圣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乐集成电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南通圣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针对议案8,关联股东顾宁钟已回避表决;针对议案11,关联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文翔、刘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