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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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日期。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到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为了更好控制公司金融衍生业务风险,加强对公司带息负债规模的管理,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意取消《关于2023年度所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为了更好控制公司金融衍生业务风险,加强对公司带息负债规模的管理,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关于2023年度所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3年4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GE SMALLWORLD(SINGAPORE)PTE LT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