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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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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4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0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并请公司于收到本函件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公司就《工作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6.28亿元,其他流动资产中拟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8.44亿元,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的45.48%,金额较大,2022年利息收入仅583.81万元。公司期末受限定期存款2.95亿元,用于为二级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营销有限公司提供票据质押担保,期末应付票据仅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货币资金、拟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情况,包括存放地、主要账户及金额、利率情况等;(2)结合年度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及货币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3)结合近三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质押担保比例要求等,说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显著低于为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期末货币资金、拟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情况,包括存放地、主要账户及金额、利率情况等。

1、期末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2,836.04万元,扣除因存放在银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工程保证金、证券账户资金以及诉讼冻结资金等原因受限货币资金8,818.33万元后,可用于支付的经营性货币资金54,017.71万元。

主要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将余额≧100万元的银行账户认定为主要账户。

2、期末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为8.44亿元,其中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8.15亿元,累计计提利息2,926.16万元。

拟持有至到期定期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期末预提利息是指上一个结息日到2022年12月31日的预提利息。

二、结合年度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及货币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公司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6.28亿元,其他流动资产中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8.44亿元,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45.4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列入“财务费用”项目核算;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公司持有目的及流动特性,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其产生的利息收益列入“投资收益”项目核算。本公司2022年度银行账户存款利息收入金额为583.81万元,拟持有至到期定期存款利息收益金额为3,038.14万元,合计发生额为3,621.9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公司共有114个银行账户,账户数量比较多,公司资金按月度计划使用,一般除留存日常营运资金外,节余资金会及时购买协定存款或大额定期存单,银行存款余额相对均衡,利息收入按银行存款月均余额进行测算。考虑银行存款存在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的区别,在测算过程中已将其分别列示,具体测算过程及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经上表测算,公司2022年度利息收入约为567.96万元,与实际利息收入583.81万元存在15.85万元的差异,差异率为2.71%,该差异较小,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2022年度已确认的利息收入金额基本匹配。

三、结合近三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质押担保比例要求等,说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显著低于为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明细: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1日,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2.90亿元定期存单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营销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开具的2.9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6日赎回已到期定期存单5,000万元、6,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设置质押担保的定期存单余额为19,245.35万元(包括本金及利息)。

2022年4月19日,美营销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1亿元定期存单为美营销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开具的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营销公司设置质押担保的定期存单余额为10,259.68万元(包括本金及利息)。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开始以定期存单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美营销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12月31日,美营销公司未到期应付票据余额为2.90亿元,设定质押担保的定期存单金额为2.90亿元,质押担保物价值与担保金额一致;2022年12月31日,美营销公司未到期应付票据余额为1亿元,设定质押担保的定期存单金额为2.95亿元(包括本金及利息),质押担保物价值超出实际担保金额1.95亿元,主要是美营销公司以其1.03亿元(包括本金及利息)定期存单设定质押担保,用于替换公司总部对其应付票据的担保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总部定期存款质押金额为1.92亿元(包括本金及利息),该项质押担保下被担保债务余额为零。

公司考虑美营销公司后续会根据实际业务以及降低资金成本需求,可能增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总部暂未解除定期存单质押,属于资金规划业务合理处理方式。

四、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14个银行账户,其中一级账户20个,二级账户94个。公司管理层通过查询银行账户开户文件和相关印鉴使用记录,定期与银行沟通,确认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同时梳理公司全部抵押担保合同,确认是否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向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出了《控股股东声明书及承诺函》、《公司股东声明书及承诺函》,要求对方对上述相关问询内容予以承诺和回复,并要求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关银行账户明细及清单,目前均已收到回函。

另外,对公司分别在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三乡支行、光大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火炬开发区支行等六家有大额定期存款的银行,就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是否有开立银行账户,是否有共管账户、是否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等情况,分别与各银行进行了现场问询。经以上六家银行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没有在上述六家银行有开立银行账户,也没有发生贷款业务。

根据公司核查结果及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回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会计师意见:

公司上述回复说明与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基本一致。

问题二: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期末预付款项1,757.76万元,同比增长72%,增幅较大。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3,366.96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03.15万元,账面余额2,063.81万元,主要为代垫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 预付款项前五名支付对象的情况,包括名称、金额、交易背景、付款时间、预付比例、是否关联方、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2)主要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名称、金额、交易背景、形成时间、是否关联方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收回的情况;(3)主要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值计提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时间、账期、减值金额、减值原因等;(4)公司是否存在预付及其他应收资金实际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预付款项前五名支付对象的情况,包括名称、金额、交易背景、付款时间、预付比例、是否关联方、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

预付款项前五名支付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757.7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39.20万元,增幅72.57%。预付款项前五名支付对象期末余额合计963.03万元,占公司期末预付款项的54.79%。

二、主要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名称、金额、交易背景、形成时间、是否关联方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收回的情况。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支付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366.9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23.83万元,减幅25.97%。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期末余额合计2,825.72万元,占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的83.92%。

三、主要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值计提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时间、账期、减值金额、减值原因等。

主要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公司是否存在预付及其他应收资金实际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协同审计人员对集团范围内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核查结果,截至本公告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中山火炬鲤鱼工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鲤鱼工业)、中山火炬联合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联合)为第一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已在2023年3月20日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037号)中披露。

其中:

1、应收鲤鱼工业的鲤鱼工业园山土地平整工程款项,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场地交接工作,预计2023年内完成施工场地交接工作,实际回收时间及金额待交接完毕后进行结算确认。

2、支付给工业联合履约保证金款项。该项目根据公司2016年与工业联合签署的《供地类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工业联合对公司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的建设进度、产值及税收规模都进行了设定;但受经济环境及片区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展未达投资预期。其中: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一期工程(工业厂房1-4),已于2020年上半年竣工(建筑面积22,897.01㎡);工业附属设施(二期宿舍)工程(建筑面积29,973.67㎡),从2021年7月16日开工至今相继完成了主体结构、消防、给水、电器、电梯安装、墙体砌筑及外墙装饰等工程,预计2023年8月底前后达验收条件;拟建园区标志性建筑一工业厂房9工程(建筑面积32,268.24㎡),目前正在办理总包招标工作,预计2023年9月前后择机开工建设。待该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完工后,按照协议约定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除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预付及其他应收资金实际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公司上述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与会计师在审计与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问题三: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末在建工程分别为2.27亿元、2.86亿元和4.96亿元,转固金额分别1.24亿元、1.75亿元和0.81 亿元,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余额增幅较大,转固金额逐年下降。结合前期公告,公司现有在建工程主要涉及三项重大非股权投资,其中阳西基地项目计划投资14.98亿元并于2018年完成建设,截至本期期末投资15.03亿元,投资金额已超出预算但尚未完成建设;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计划投资16.25亿元并于2022年完成建设,截至本期期末投资5.16亿元,阳西美味鲜一期及二期项目自2021年起未继续披露进展情况,投资金额不足计划的三分之一且尚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计划投资12.75亿元并于2022年完成建设,截至本期期末投资3.04亿元,投资金额不足计划的四分之一且尚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上述在建项目推进与公司建设计划均存在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三项重大非股权投资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期间各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金额、现有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及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预算变动等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形; (2)近三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结算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上述三项重大非股权投资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期间各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金额、 现有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及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预算变动等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形。

1、阳西基地项目

①阳西基地项目各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金额

单位:万元

②阳西基地现有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及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预算变动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厨邦三期天然油出入料输送系统因制定预算时参考行业企业,实际中标价格低于预算,调减2022年预算92.2万元。

连蒸物料改造项目由于工艺优化调整,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调增2022年预算780万元。

③说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形。

按照公司的规划,阳西基地项目计划投资14.98亿元,建设从2012年开始,2018年完成,初始建设周期为6年。因产销适配导致建设周期延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资15.03亿元,扣减新增项目后与项目投资计划总额基本一致。该项目的在建工程核算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不存在结转不及时的情况。

2、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

①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各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金额

单位:万元

②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现有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及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预算变动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新建鸡精项目因鸡精生产线增加追溯设备,以及增加鸡精线包装设备调增2022年预算70万元。

③说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形。

按照公司的规划,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计划投资16.25亿元,包括一期工程:食用油项目、醋料酒项目、公共车间、一期检测中心及仓库等设备设施;二期工程:蚝油及鸡精项目、锅炉扩建等设备设施;建设投资从2017年开始,2022年完成,初始建设周期为5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5.16亿元,因为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增长未达预期影响导致该项目资金投入不及预期。该项目的在建工程核算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不存在结转不及时的情况。

3、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

①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各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金额

单位:万元

②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现有在建工程的开工时间及预计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预算变动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中山厂区技改项目(设备及配套),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情况,结合公司的产能情况对中山厂区技改项目的投资安排进行优化调整,调减2022年预算12,222万元。

③说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不及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形。

按照公司的规划,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建设投资从2020年开始,2022年完成,初始建设周期为3年。公司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资金投入不及预期,主要是因为受经济环境的影响,调味品行业需求疲软和餐饮场景受损,公司销售端承压影响。公司的在建工程核算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的,不存在结转不及时的情况。

4、公司在建工程其他项目情形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现有在建工程主要涉及的上述三项重大非股权投资项目均为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开展的项目,投资总额均在投资计划的审批金额范围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来推进上述项目。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技术和市场需求变化较大,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预算变动的情况。上述涉及变更的项目均按照《公司章程》及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级管理,根据重要性、变动金额等因素,在授权范围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预算变更、调整。考虑到后续经济整体复苏的有利因素,项目的后续建设有望随着公司业绩增长而加快进程。

二、近三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结算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1、2020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交易金额”为该项目当年度在建工程科目借方发生额。

2、2021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交易金额”为该项目当年度在建工程科目借方发生额。

3、2022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交易金额”为该项目当年度在建工程科目借方发生额。

通过核查,公司近三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5名供应商,不是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关系。公司不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基于实施的核查程序,会计师将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会计师在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从管理层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会计师没有发现公司2022年度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结转不及时的情况,会计师没有发现公司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发表了回复意见(信会师函字[2023]第ZK009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5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股份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所持公司8,329,4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 2023年5月11日,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数由95,990,156股变更为87,660,699股,持股比例由12.22%变更为11.1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司法拍卖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8,329,457股股份于 2023年4月13日至 2023年4月14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公开拍卖,由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1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上述司法拍卖的8,329,457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持有公司95,99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660,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6%。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2、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6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隽禺)、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桉邺)、CYPRESS CAMBO, L.P.合计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6.96%增加至18.0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及股份收益权的比例从17.01%增加至18.07%。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所持有的8,329,457股公司股票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公开拍卖已于2023年4月14日结束,公资集团以284,270,000元竞得上述股票。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火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的通知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中山润田被司法拍卖处置的8,329,45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11日过户至公资集团。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资集团为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公资集团的子公司广东禹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鼎晖隽禺、鼎晖桉邺的有限合伙人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鼎晖隽禺、鼎晖桉邺与CYPRESS CAMBO, L.P.的普通合伙人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火炬集团与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CYPRESS CAMBO, L.P.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收益权的变动情况

CYPRESS CAMBO, L.P.通过沪港通持有6,150,004股(占比0.78%)公司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其股票名义持有人)且通过认购Guotai Jun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发行的产品享有345,068股(占比0.04%)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