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5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3-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1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公司股票2023年5月12日收盘价为18.73元/股,较2023年1月3日收盘价9.93元/股涨幅达88.62%。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七个交易日内5次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价于5月9日、5月12日两次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5月10日发布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6”),于5月11日发布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较大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3年5月12日收盘价为18.73元/股,较2023年1月3日收盘价9.93元/股涨幅达88.62%。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七个交易日内5次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价于5月9日、5月12日两次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5月10日发布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6”),于5月11日发布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45.66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49,492,197.34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289,963.12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