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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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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2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10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少群先生、张景先生、冯东兴先生、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冯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谭奇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冯俊秀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股东大会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赵曼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田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股东大会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董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6月2日(周五)14:30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谭少群先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兼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董事长,福星惠誉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表,湖北省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孝感市工商业联合会名誉主席。谭少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296,535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谭奇材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张景先生为亲属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东兴先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历任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审计科长、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董事、福星惠誉副董事长。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汉川市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委,孝感市第七次党代表。冯东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4,25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张景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全资子公司福星银湖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董事。湖北省劳动模范。张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5,7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谭少群先生、谭奇材先生为亲属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奇材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兼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董事,福星惠誉总经理、福星智慧家董事长、孝感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谭奇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候选人谭少群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张景先生为亲属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俊秀先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星惠誉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福星惠誉财务总监。冯俊秀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8,4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肖永超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福星惠誉财务部财务主管、公司内控部副部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肖永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曼女士: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城乡社区社会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民政部“部校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养老机构协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赵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德军先生: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22.SZ)、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9.SZ)、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恒翼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田志龙先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院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498.SH)、长江期货股份公司(新三板872186)、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以上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2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16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俐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届监事会提名,李俐女士、肖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次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肖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非职工监事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俐女士: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福星惠誉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星惠誉工会主席、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李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肖建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力工程工程师。历任湖北青山热电厂技术主管、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部门主任、福星集团下属招投标公司及热电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福星惠誉监察审计中心总监。肖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8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议案10和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1日(9:3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邮编:430022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 肖永超 常勇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

(如表一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勇方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李勇方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选举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勇方女士: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工作,现任公司监事,福星惠誉财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李勇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勇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