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07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增持计划增持主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含2023年5月5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以下简称“董监高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置业”)、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馨资本”)计划自2023年5月10日起(含2023年5月10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中国泛海计划增持金额为4,000万元-8,000万元,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各计划增持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合计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2.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董监高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12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9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合计增持金额为12,185,856.50元。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12日,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440,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73%,合计增持金额为28,518,919.04元。
2023年5月12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上述董监高增持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向公司告知了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董监高增持计划
2023年5月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述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含2023年5月5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栾先舟、刘国升、臧炜、潘瑞平、李书孝、赵英伟、冯壮勇、罗成等8人,增持主体均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明确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上限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增持主体明确上述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合计不高于4,000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泛海控股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支持泛海控股相关工作开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通海置业、华馨资本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含2023年5月5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各计划增持2,500万元-5,000万元。
2023年5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发来的《关于调整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对原增持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增持计划如下: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置业、华馨资本计划自2023年5月10日起(含2023年5月10日)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中国泛海计划增持金额为4,000万元-8,000万元,通海置业、华馨资本各计划增持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合计增持金额仍为5,000万元-10,000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董监高增持计划
截至2023年5月12日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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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截至2023年5月12日,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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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董监高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上述两个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四)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述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或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董监高增持计划);
(二)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