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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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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2023-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文字互动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文字互动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录播和文字互动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David Cheng Qian先生、总经理庄建华女士、财务负责人李雁女士、董事会秘书马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浦军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ovac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喆

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联系邮箱:ir@ecovac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2023年4月27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3年5月4日通过公司公司内部系统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 2023年5月13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系统

(4)反馈方式:以电话反馈或当面反映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