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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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6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6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冯以琳,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雪峰、童建恩、田美华在《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人/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81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6.81元/股调整为45.5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皓月路159号诺德财富中心A座3402室

咨询联系人:田美华、方青

咨询电话:0571-22913450

传真电话:0571-2282104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业经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严格评估拟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200万元(即本次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相关银行产品说明书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