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暂不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2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
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内容: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以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审议程序及风险提示:本次豁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承诺
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在《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承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的确认及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王卫东先生、林亮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没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三、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本次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申请豁免王卫东、林亮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的限制。除前述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外,王卫东、林亮作出的其余承诺事项不变,王卫东、林亮仍将继续遵守“在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申请豁免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日播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卫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梁丰及其关联方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计转让公司71,000,000股股份,同时日播控股拟向第三方受让人转让部分股份。日播控股本次拟转让所持公司111,822,500股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播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53.01%减少至6.16%,因日播控股转让股份导致王卫东、林亮通过日播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幅度超过25%。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梁丰。本次豁免是为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顺利实施公司控制权转让,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的同时,公司拟筹划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梁丰控制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晟”)的控制权,锦源晟主营业务专注于新能源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及上游关键矿产资源一体化的研发、开发、加工和制造。
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657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8,123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4,752万元,盈利水平较不稳定。前述股份转让有助于公司优化股东结构,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承诺豁免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申请豁免事项有利于积极推动和加快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本次申请豁免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3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卫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向四方受让方合计转让所持日播时尚118,79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7%),四方受让方分别为:(1)梁丰及其控制的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阔元”);(2)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鲸域光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鲸域资管”);(3)胡博军;(4)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岱熹”)。其中,日播控股向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分别转让52,032,500股、12,000,000股(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0%、5.03%),王卫东向梁丰转让6,96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日播控股向鲸域资管转让19,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0%;日播控股向胡博军转让13,7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7%;日播控股向上海岱熹转让14,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6%。本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294,003,228元,折合每股10.8932元。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5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1.09元/股的90%,符合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0,31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8%;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合计持有公司7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丰。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以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审查,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其他必须的行政审批机关批准(如适用),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日播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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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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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曲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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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东、曲江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日播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日播控股受王卫东、曲江亭控制,王卫东、曲江亭和日播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一
1)梁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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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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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阔元受梁丰控制,梁丰和上海阔元为一致行动人。
(2)受让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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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让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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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让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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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王卫东先生的通知,王卫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日播控股于2023年5月15日与梁丰、上海阔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控股于2023年5月15日分别与鲸域资管、胡博军、上海岱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控股、王卫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向四方受让方合计转让所持日播时尚118,79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7%),四方受让方分别为:(1)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2)鲸域资管;(3)胡博军;(4)上海岱熹。其中,日播控股向梁丰及梁丰控制的上海阔元分别转让52,032,500股、12,000,000股(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0%、5.03%),王卫东向梁丰转让6,96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日播控股向鲸域资管转让19,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0%;日播控股向胡博军转让13,7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7%;日播控股向上海岱熹转让14,2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6%。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294,003,228元,折合每股10.8932元,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5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1.09元/股的90%,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价款由各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为各受让方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梁丰。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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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3:公司目前股份数量为239,642,512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1,860股予以回购注销,目前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避免歧义,本公告中所提及“股份总数”、“总股本”、“股本总额”等相关表述,均为238,680,652股,相关比例均以此为计算基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日播控股、王卫东、曲江亭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羽合计持有公司169,10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85%。
本次权益变动后,日播控股、王卫东曲江亭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羽合计持有公司50,31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8%;梁丰及其控制的上海阔元合计持有公司7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梁丰。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王卫东、日播控股作为甲方,梁丰、上海阔元作为乙方)
甲方1:王卫东
甲方2: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1:梁丰
乙方2: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1、乙方2合称“乙方”。
(一)本次交易
1、各方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合计7,100万股股份(占日播时尚本协议签署之日总股本的29.63%,占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29.75%,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10.8932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77,341.72万元人民币,其中:
(1)日播控股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5,203.25万股股份转让予乙方1,甲方1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696.75万股股份转让予乙方1,转让价款合计为64,269.88万元人民币;
(2)日播控股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1,200万股股份转让予乙方2,转让价款为13,071.84万元人民币。
2、各方同意,除非乙方书面豁免外,乙方按照前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首期转让款除外)应当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1)本次交易已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
(2)交易相关方取得本协议所述股份转让所必需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3)日播时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甲方自愿限售承诺,且标的股份的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日播时尚的治理结构调整
1、各方同意,甲方应于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0日内促使日播时尚现任董事会全体董事(董事王晟羽、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除外)和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除外)提交辞职,并促使日播时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做出如下事项的决议:
(1)按照乙方的建议提名日播时尚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
(3)按照乙方的建议提名变更日播时尚董事会秘书。
2、各方应对2.1款所述的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事宜予以全力配合,甲方及其关联方应当确保于股东大会上对乙方建议提名的董事、监事及其他双方商定的候选人投赞成票。
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日播时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的期间(简称“过渡期”),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甲方应当确保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不做出如下行为:
(1)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处置日播时尚的任何股份或权益;
(2)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处置下属持股企业的任何股权或权益;
(3)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处置所拥有资产或进行重大资产购买、重大投资;
(4)甲方在所持有的日播时尚的任何股份、权益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在所拥有的资产或持有的任何股权、权益上设置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5)除正常经营活动外,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向任何人士借款、提供借款或担保(与日播时尚及/或其下属持股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借款或担保,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借款或担保金额、用途并取得内部决策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6)以任何方式变更日播时尚下属持股企业的股本数量、结构或股东;
(7)变更日播时尚及/或下属持股企业的组织文件(投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8)采取或同意采取其他可能对日播时尚带来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或可能对日播时尚及本协议各方带来任何现实或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
4、各方同意,依照2.1款的约定日播时尚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完成后,日播时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日播时尚的新组成的董事会依照日播时尚章程的规定聘任,但日播时尚资产重组过程中的置出资产交割之前,日播时尚董事会中继续保留王晟羽作为董事,日播时尚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继续保留王晟羽担任日播时尚的总经理、张云菊担任日播时尚的财务总监以负责开展置出资产相关业务并配合乙方对日播时尚的管理、安排。日播时尚资产重组过程中的置出资产交割之前, 置出资产相关业务的日常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方向、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核算、资产处置、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等)在职权范围内均由总经理负责, 甲乙双方须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各方同意,完成过户登记当日,日播时尚的全部证照、全部印鉴(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及全部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银行账户的Ukey、密钥等)均应交由乙方指定的日播时尚财务人员保管。甲方和日播时尚应为前述指定人员全面参与财务管理工作和相关管理流程接入乙方信息系统提供便利,但乙方及其指定人员应积极配合置出资产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营所需的证照、印鉴、银行账户等正常使用需求及置出资产相关业务的日常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协议由各方于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签署,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投资作为甲方,鲸域资产作为乙方)
甲方: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亦可简称“日播控股”)
乙方:鲸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鲸域光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次交易
1、 各方同意,日播控股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合计1980万股股份(占日播时尚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8.2623%,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8.2956%,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10.8932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215,685,360元人民币。
2、 各方同意,除非乙方书面豁免外,乙方按照前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首期转让款除外)应当满足如下先决条件:日播时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限售承诺,且标的股份的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协议由各方于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签署,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 《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投资作为甲方,胡博军作为乙方)
甲方: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亦可简称“日播控股”)
乙方:胡博军
(一)本次交易
1、各方同意,日播控股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合计1377万股股份(占日播时尚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5.7461%,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5.7692%,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10.8932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49,999,364元人民币。
2、各方同意,除非乙方书面豁免外,乙方按照前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首期转让款除外)应当满足如下先决条件:日播时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限售承诺,且标的股份的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协议由各方于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签署,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股份转让协议》(日播投资作为甲方,上海岱熹作为乙方)
甲方: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亦可简称“日播控股”)
乙方: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依法设立并管理的“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产品编号SSS632)
(一)本次交易
1、各方同意,日播控股将所持有的日播时尚合计1422万股股份(占日播时尚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5.9338%,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5.9578%,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转让价格为10. 8932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54,901,304元人民币。
2、各方同意,除非乙方书面豁免外,乙方按照前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首期转让款除外)应当满足如下先决条件:日播时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限售承诺,且标的股份的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协议由各方于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签署,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届时,日播控股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卫东、曲江亭将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梁丰。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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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同时,公司拟筹划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新实际控制人梁丰控制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新能源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及上游关键矿产资源一体化的研发、开发、加工和制造。若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将成功实现向新能源领域的转型,快速切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拓展未来发展空间,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日播时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日播时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五)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以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审查,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其他必须的行政审批机关批准(如适用),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4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3196,股票简称:日播时尚)自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16日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交易事项暂不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方案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报告书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相涉及员工合法权益关事项经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
4、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梁丰及其控制主体免于因本次交易发出要约收购;
6、本次交易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审批或备案(如需);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8、本次交易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相关认可,以及获得相关认可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5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暂不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6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 98 号 1 号楼 2 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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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王晟羽、林亮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30日 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 98 号 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办理登记所需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的还应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 98 号
(二)联系电话:021-57783232-8726
(三)电子邮件:ir@ribo.com.cn
(四)联 系 人:魏蒙蒙
(五)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196 股票简称:日播时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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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五月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预案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交所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预案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相关承诺函,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交易对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交易对方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交易对方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释义
本预案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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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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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