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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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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会议议案部分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08,903,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8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9,637,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2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9,265,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99,272,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99,265,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19%。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就部分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5,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7,899,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4%;反对1,0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6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5,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8,895,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11、议案12与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童曦、丁小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