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无强制约束力,不涉及交易标的、 交易金额及交易数量等具体内容,后续如有进一步安排须另行签署协议。
●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于2023年5月16日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叁仟柒佰壹拾玖万贰仟贰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似交易:近三年公司与兴业矿业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兴业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3年5月16日,公司与兴业矿业在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本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兴业矿业与南化股份双方依托各自技术和产业优势,围绕资源勘察、智慧矿山、选矿技术、产销合作等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研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学研用深度合作,聚焦生产重点难点技术,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以提高银漫矿业选厂回收率和技术升级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后续合作,并延伸拓展地质找矿、智慧矿山等领域技术合作。
3、基于双方产业互补、合作共赢原则,推进兴业矿业锡、银、锌、铅锑等精矿产品与南化股份签订采销长单合作;并探索在兴业矿业精矿产品经初级冶炼后供应南化股份,形成双方特色稳定供应链模式。
(二) 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备忘录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本备忘录中达成的一致仅包括每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初步意向,而合作的具体范围、方案、条款和条件等应由双方通过最终的协议进一步讨论、商定和确认。
(三)本备忘录的生效
本备忘录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备忘录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二)本备忘录仅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关于本备忘录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