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号),经事后审查,部分网络投票时间叙述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3-01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定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上海市华隆路1698号)。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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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议案9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新朋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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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