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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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3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855,31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854,330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如下表:

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除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科技”)以外的14名股东持有的66,855,315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韵升科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855,31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