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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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2023-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廖湘文、文亮、吕大伟及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缪军、徐华翔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增金、戴敬明和李晓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裁温珀玮、杜猛及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赵桂萍出席了会议;本公司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2年度股东年会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2022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4,539,572.89元。股东大会批准以2022年底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普通股息每股人民币0.462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1,007,515,890.61元。分配后剩余利润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H股股息派发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投票结果公告》。载有A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发放日、实施办法等信息的分配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投资者留意。

5、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集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债券工具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发行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发行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议案名称:授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2年度股东年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度股东年会:议案1~8已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9.01~9.10已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3年3月24日、4月25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园园、陈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年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