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3)024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14:00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1)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6,150,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23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5,812,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35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38,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范永贵、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范纪军、范正军、汪敏华、卢素珍、娄爱芹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8,8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7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范纪军先生、范正军先生、范永贵先生、李运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江靖先生、蒋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10.01 选举范纪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0.02 选举范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0.03 选举范永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0.04 选举李运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1.00 独立董事选举
11.01 选举江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1.02 选举蒋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秀秀女士、曹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许秀秀女士、曹群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褚志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2.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12.01 选举许秀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12.02 选举曹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142,81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5,67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郭凯航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