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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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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一02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源奋”)、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源客”)、张茜股份被动稀释、减持股份所致,上述五位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奋、苏州源客、张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60,900,000减少至360,88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90.00%减少至81.9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奋、苏州源客、张茜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义务人4:

信息披露义务人5:

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1-5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累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8.09%,详情如下:

(1)公司2020年向李齐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28,086,41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2020-036);

(2)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9,450,35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华兴源创: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编号:2020-058);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849,750股股份已于2021年9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202,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9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5)因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3,65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3,658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2023年5月16日,张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5%;

股东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客、苏州源奋未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源华创兴持有公司230,976,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42%;陈文源持有公司56,516,94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83%;苏州源奋持有公司32,48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7%;苏州源客持有公司32,481,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37%;张茜持有公司8,425,0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成交均价为证券交易系统计算金额。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备注:持股比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股份所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兴源创

股票代码:688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大厦1幢801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大厦1幢8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文源

住所:苏州市姑苏区中军新村***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3: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202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202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4: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203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99号20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5:张茜

住所:苏州市姑苏区肖家园***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5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义务人4:

信息披露义务人5: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股东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3、4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陈文源先生、张茜女士系夫妻关系,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陈文源先生和张茜女士控制的企业,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陈文源先生控制的企业,五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根据公告,公司股东陈文源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4,129,235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1%;苏州源客拟合计减持不超过8,120,25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苏州源奋拟合计减持不超过8,120,25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张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111,265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23,6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源华创兴持有公司230,976,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7.60%;陈文源持有公司56,516,9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09%;苏州源奋持有公司32,481,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10%;苏州源客持有公司32,481,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10%;张茜持有公司股份8,445,0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累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8.09%,详情如下:

(1)公司2020年向李齐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28,086,41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2020-036);

(2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9,450,35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华兴源创: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编号:2020-058);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849,750股股份已于2021年9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202,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9月30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5)因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3,658股,转股部分体现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2023年5月16日,张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5%;

股东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客未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源华创兴持有公司230,976,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42%;陈文源持有公司56,516,94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83%;苏州源奋持有公司32,48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7%;苏州源客持有公司32,481,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37%;张茜持有公司8,425,0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成交均价为证券交易系统计算金额。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备注:持股比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文源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5:张茜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文源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5:张茜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