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4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事宜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合作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01 ,以下简称“南化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介绍
1、企业名称: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087313433
3、法定代表人:蔡勇
4、注册资本:632,567,479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1998年6月15日
7、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29层
8、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及有效期限开展经营);化工设计、科研、技术咨询、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南化股份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类似交易:近三年公司与南化股份未发生类似交易。
11、履约能力:南化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3年5月16日,公司与南化股份在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兴业矿业、南化股份依托各自技术和产业优势,围绕资源勘察、智慧矿山、选矿技术、产销合作等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研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学研用深度合作,聚焦生产重点难点技术,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以提高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选厂回收率和技术升级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后续合作,并延伸拓展地质找矿、智慧矿山等领域技术合作。
(2)基于双方产业互补、合作共赢原则,推进兴业矿业锡、银、锌、铅锑等精矿产品与南化股份签订采销长单合作;并探索在兴业矿业精矿产品经初级冶炼后供应南化股份,形成双方特色稳定供应链模式。
(三)本备忘录生效条件
本备忘录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备忘录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签署具体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备忘录载明的合作事项如能顺利推进,在能够提高子公司银漫矿业选厂回收率和技术升级的基础上,有利于未来公司整体的产品与技术升级、资产优化及资源整合,从而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提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合作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亦未正式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属于双方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合作尚存不确定性。
2、本备忘录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关于本备忘录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