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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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96,939,804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31.9374%。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35,526,9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11%。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31名,代表股份数为332,466,760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35.7585%;其中中小股东28名,代表股份数为81,541,711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8.77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24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3%;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3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07%;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4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4%;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4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4%;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24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3%;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3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07%;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2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4%;反对1,04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49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15%;反对1,04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81,34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4%;反对1,00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40,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22%;反对1,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原金象河南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回避了表决。

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525,76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0%;反对941,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60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60%;反对9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44,24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4%;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宋公利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六年的规定,宋公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宋公利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公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作出过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公利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