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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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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经表决通过。

2、关联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第6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律师、陈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C?NG TY TNHH EDRI VI?T NAM(十一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越南”)

●本次拟担保金额:十一科技拟为十一越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十一越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于2023年2月中标“越南晶科太阳能光伏工艺项目(晶科一期)一电池机电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越南晶科项目”)。根据越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越南晶科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十一科技全资子公司十一越南与C?NG TY TNHH C?NG NGHI?P JINKO SOLAR (VI?T NAM)(越南晶科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晶科公司”)签署,合同金额180,804,000,000越南盾(折合人民币5,200万元)。根据晶科公司要求,十一科技需出具《担保承诺函》,为十一越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及因合同产生的所有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担保期限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日止。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十一越南为十一科技2023年3月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十一越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承担履约责任时,十一科技承诺将继续履约,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所有纠纷以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承担连带责任,直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履约完毕,担保金额180,804,000,000越南盾(折合人民币5,200万元)。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系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越南项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而进行,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的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244.5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8,182.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7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