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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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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810.7万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2,978,152元减少为774,871,152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年5月18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1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

3、联 系 人:方诗春

4、联系电话:027-87694060

5、传真号码:027-87694060

6、邮政编码:430205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95,166,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1,575,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590,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3,687,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3,590,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85%。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99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19,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679%;反对1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4%;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99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19,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679%;反对1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4%;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4,99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7%;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20,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51%;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53%;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4,99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7%;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20,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51%;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53%;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7,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538%;反对98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8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2,697,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538%;反对989,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05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77,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247%;反对10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055,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4%;反对1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76,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95%;反对1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056,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7%;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7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166%;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457%;反对990,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2,696,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457%;反对990,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057,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反对1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7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54%;反对1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058,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3,579,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08%;反对10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