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9,671,0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427,9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243,0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7,244,0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7,243,0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3%。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15,83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数量61,500股,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1,194,293股,共计1,255,793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960,038股。)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2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467%;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94,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953%;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7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4,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4,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953%;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94,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953%;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股东严斌生为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计票、监票和表决,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26,98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2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467%;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94,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953%;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7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4,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547,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929%;反对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20,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938%;反对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3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原小放律师和罗聪律师以视频的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在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严海雁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严斌生先生、严剑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8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284号),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4,293股已于2022年6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过户价格为25.66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284号),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