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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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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35 证券简称:英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 2049 弄 16 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军擎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合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议案名称:《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9.01、9.02、9.0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军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爱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华、董事陈勇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彭佳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