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吴宁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公司A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立华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兰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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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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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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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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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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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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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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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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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9、议案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